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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禁油令”来了!限时整改、关停取缔!多省发通知!

2020/6/8    来源:    作者:安徽华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5494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行业VOCs和氮氧化物(NOx)治理,对O3污染较重的地区,加强夏秋季(5月-9月)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对处理效率低下的治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优先推行生产和使用环节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对未实行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未采用高效治理设施的企业,鼓励在夏秋季采取错峰减排措施。

  《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工业园区、企业集群等VOCs综合治理。推广使用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强化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输送、工艺过程、设备管线组件泄漏及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管控。

  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共同打赢蓝天保卫战,浙江、江苏、四川、重庆等十余个省市地区均发文对石化、化工、涂装等重点行业提出了规范要求,对于VOC的排放进行了严格的限制,部分地区开展了百日行动,针对夏季臭氧、PM2.5污染严重等问题,对涉VOCs重点行业进行了升级整治和专项检查,并将采取限时整改、依法关停、源头替代、错峰错时生产等措施,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工作。

山东枣庄

  印发《枣庄市2020年夏秋季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时)生产实施方案》,实施范围为全市有机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行业。实施时间为6月1日-9月30日。

山东淄博

  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全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深度综合治理,提升全市VOCs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020年6月—7月,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照治理规范进一步查缺补漏,通过开展涉VOCs排放整改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自查整改是否全面、对标对表是否到位、整改进度是否达到时序进度等内容。

  2020年8月—12月(长期坚持),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涉VOCs排放企业的全过程监管。

山东济南

  济南市住建局制定了建筑工地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措施,鼓励工程项目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施工现场喷涂、刷漆工作环节,降低施工现场VOCs的排放。

  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间,根据环保要求,结合济南市气候状况,制定季节性错峰施工方案,涉VOCs排放的施工工序,尽量避开6至9月夏季高温季节。6月至9月份的每天10时至17时(不含下雨天),暂停涉VOCS排放工序,工地施工现场禁止墙体喷涂、各类管道与构件防腐喷涂、围栏喷(刷)油漆及切割焊接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施工作业。

山西

  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决定从6月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此次检查对象涉及VOCs排放重点行业,主要包括炼焦、化工(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制药、农药、煤化工、涂料、油墨、橡胶与塑料制品等)、表面涂装、印刷等,对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生物法等简易低效治理工艺的企业开展重点检查。

河北张家口

  加强重点工业源管控,全面排查梳理辖区涉VOCs企业治理及排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提出针对性整改要求,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生产调控,各县区对夏秋季高温时段实行季节性生产调控和错时生产,尤其对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沥青铺装等户外作业(应急施工除外)实施错时生产。

河南省

  河南省针对重点行业研究制定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等七项大气治理地方标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适用范围包含了制造业中涉及涂装工序的大部分行业,覆盖了工业涂装工序中涂料调配、溶剂擦洗、涂覆(含底漆、中涂、面漆、清漆、胶)、流平、干燥/固化等环节的全部生产工段,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涂装工序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40mg/m3、1mg/m3、20mg/m3。

  《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提出了采用低VOCs原辅材料和先进工艺设备,从源头减少和消除VOCs排放的要求。标准规定印刷工业企业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40mg/m3、0.5mg/m3、8mg/m3。

  结合行业特点和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实际,7个标准对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时间,为现有企业预留了合理的治理改造时间。新建企业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现有涂装工序、印刷企业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现有水泥、钢铁、焦化、铝工业及工业窑炉企业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标准。

河南郑州

  下发《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从6月起到9月,郑州市将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使全市VOCs排放超标现象显著减少。

  2020年6月1日起执行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全面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6月15日前,组织开展涉VOCs工业园区、企业集群排查,对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逐一建立管理台账。6月底前,对排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6月底前,对全市涉VOCs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企业实现帮扶执法全覆盖。对已实现全面达标排放、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达不到已实施标准要求的依法处罚。7月1日起,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行污染防治“十禁止”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作用。

广东省

  发布《2020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服务行动方案》,要求深入推进VOCs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服务。

  2020年6月底前,原则上各地已经纳入销号式整治清单的企业要按照《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整改所需周期较长的,请各地加大帮扶力度,可以适当延长其整改期限至8月底。

  各地6、7、8月累计帮扶企业完成整改任务分别不低于30%、60%、100%。结合实际,将VOCs企业整改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企业合法排污行为。通过整治帮扶,建立完善VOCs企业ABC分级管理系统,其中治理效果好、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A级,没有完成整改、不能稳定达标企业纳入C类企业。省生态环境厅对全省整治进展进行月调度和通报。

  重点推进21个工业园区、企业集群排查综合整治。6月底前,对排查出突出问题的工业园区,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要指导园区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准、时限明确,8月底前完成一轮次整改。对各企业集群,各地要制定“一园一策”综合整治方案,结合实际统一整治标准,统一整改时限,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家具、彩涂板、汽修、皮革制品、制鞋、包装印刷等以小企业为主的集群重点推动源头替代,对整改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

广东佛山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启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执法帮扶百日行动。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强化帮扶指导,确保存在问题的企业按期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强化统筹执法帮扶,指导存在问题的企业按期在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销号整治工作。同时,强化对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清理整顿工作。紧盯家具、印刷、表面涂装、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整治工作。

辽宁大连

  实施市政作业错峰生产,5月至9月当预报为臭氧污染日,12时至18时城市建成区内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市政作业停工(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下一步在7月至9月,全市原则上不安排沥青道路摊铺、道路划线、大面积建筑外墙涂刷、钢结构涂刷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市政作业,并鼓励全市船舶制造、家具制造、印刷、沥青混凝土等行业企业错时生产,12时至16时停用喷涂、印刷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

浙江丽水

  启动大气VOCs走航监测行动,充分借助监测技术手段,通过对目标区域,包括汽车城、重点街道、工业园区等地区空气进行实时采样,绘制“污染图”,对浓度分布情况进行分析,锁定VOCs峰值异常点位,标记问题区域和企业,精准查找污染源,为实施污染防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对涉排放VOCs的行业企业开展帮扶式查找问题,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根据标准内容梳理涉VOCs企业8种违法行为,制作了致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服务单位的一封信,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做好“三个到位”即“一对一”标准解读到位、“体检式”检查督导到位、“管家式”帮扶指导到位。

江苏南通

  市生态环境局将大力推进371项VOCs年度治理项目,紧盯排放量大的重点企业,力争6月底前再完成一批,形成有效减排。继续开展VOCs提醒式执法,进一步宣贯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帮助企业提升达标排放水平。从7月1日起,严格对照新标准,严肃查处违规排放行为,树立“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

江苏无锡滨湖区

  本月,市区349家VOCs排放量大于10吨/年的企业将享受免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12位臭氧治理专家将上门“会诊”,为这些“排放大户”开出“一企一策”的VOCs减排“处方”,助力企业科学治气、精准治气。此次“治挥发”专项帮扶将治污“礼包”直接送上门,全力以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江苏淮安

  印发了《淮安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臭氧管控目标为:臭氧超标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天;VOCS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26%,4-9月份VOCS应急减排13%。要求坚持源头控制,加强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加快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企业源头替代、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深入实施特殊时段精细化管控,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涂料采购网注意到,5月中旬,20余个省市地区开展了VOCs的专项整治,并部署了6月至年末期间的工作安排,如今十余个地区已经开始了深入的检查和整治,预计后期会有更多的地区公布整治的情况,并对于违法违规的情况进行曝光。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战决胜之年,加之自年初起疫情就无情肆虐,更使得本就严峻的形势雪上加霜。生态环境部门要求6月底前,各地组织完成涉VOCs工业园区、重点管控企业排查,逐一建立管理台账。重点排查以石化、化工等10个行业为主导的工业园区,对排查出的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7月1日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各地的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也积极贯彻落实文件要求,通过错峰错时、转型升级等多种方式达到合规排放,力争做到管控到位,立行立改,最大程度的减少对于生态环境的污染。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曾表示,要始终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在生态环境保护上要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表示,我国VOCs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VOCs管控能力依然薄弱,VOCs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VOCs治理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短板,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将成为今年下半年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执法重点。其还表示,蓝天保卫战还会继续打下去,升级版的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也在制定之中,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顺利收官。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由涂料采购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未经许可或未注明出处,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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